摘要:3鋼 3.1鑄鋼 3.1.1 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 (見表2.1-17、表2.1-18) 表2.1-17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(摘自GB/T11352-2009) 注: 1.對上限減少0.01%的碳,允許增加0.04%的錳,對ZG200-400的錳最高至1.00%,其余四個牌號錳最高至 1.20%。 2.除另有規
3鋼
3.1鑄鋼
3.1.1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(見表2.1-17、表2.1-18)
表2.1-17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(摘自GB/T11352-2009)
注:
1.對上限減少0.01%的碳,允許增加0.04%的錳,對ZG200-400的錳最高至1.00%,其余四個牌號錳最高至
1.20%。
2.除另有規定外,殘余元紊不作為驗收依據。
3.GB/T11352-2009《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》代替GB/T11352-1989。
表2.1-18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力學性能及應用(摘自GB/T11352--2009)
注:
1.試驗環境溫度為(20+-10)度。
2.需方無要求時.斷面收縮率和沖擊值由供方任選其一。
3.熱處理規定:
除另有規定外,熱處理工藝由供方自行決定。
鑄鑰件的熱處理按GB/T16923, GB/T16924的規定執行。
(責任編輯:laugh5215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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